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明中2008年7月30日在宣传系统调研会上指出:
对外宣传就是把一个区域的情况、特点、优势向外界进行推荐,引导对外舆论,提高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发展。关于对外宣传的定位,目前各盟市普遍存在一种认识——把对盟市以外的宣传都叫“对外宣传”,在内蒙古日报、电台、电视台发稿都叫外宣,也就是说对自治区就是外宣。这一点从地方来说可以理解,因为就盟市而言确有其特殊情况,但从定位来说并不准确,因为关于对外宣传国家定位非常明确——就是对国外宣传,从自治区也主要是对境外宣传,除蒙古和俄罗斯以外,还对港澳台及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并非接壤才有外宣,内地有很多省市没有接壤,但外宣工作做得非常有力度,把电视节目送到美国、英国播,只要节目做好就会有播出的外宣平台。
第一要准确定位。一是把握对谁宣传的问题,即对象,也就是定位问题;二是宣传内容,即宣传什么的问题;三是宣传方式方法、手段、渠道的问题,即形式;四是由谁来宣传的问题。概括起来就是四句话:对谁宣传,宣传什么,怎么宣传,谁来宣传。
关于“对谁宣传”:自治区外宣一个层面就是对自治区以外的宣传,一个是对境外的宣传。具体到巴彦淖尔市对自治区媒体的宣传,不但要继续抓好,而且要精心策划,搞系列宣传。但这实际上是新闻宣传,外宣还要按照对外宣传的定义切实抓好对国外、境外的宣传。
关于“宣传什么”:要把“外国人想知道我们什么”和“我们想让他们知道什么”结合起来,这就需要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找亮点,解决好“宣传什么”的问题。这个亮点就是我们想让他们知道的,他们想知道的我们要积极引导。
关于“怎么宣传”:是指宣传的方式、方法、手段、渠道等,一是要建立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对外宣传统筹协调机制、对外宣传工作信息交流机制、新闻发布机制、网络宣传管理机制、外宣品制作和管理发行机制。新闻发布工作下一步要加强,因为有很多事情需要向外界发布出去,新闻发布是非常关键的渠道,第一时间发布出正面声音,其它杂音就少了,即使有一些也不影响大局。
关于“谁来宣传”:要遵循“统筹规划、协调一致、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外宣工作不是宣传部一个单位能完成的,必须是外经、外贸、外事、全社会方方面面去做这个工作,涉及每一个公民。在巴彦淖尔,当一个外国人向你问路时,你的行为举止,就是外宣。每个人随时都可能碰到外宣。外宣工作要建立大外宣格局,必须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形成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宣传部统一协调、外宣部门具体负责、涉外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这样一个外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要扩大对外宣传渠道。除新闻外宣、文化外宣外,还要有经贸外宣,经济活动一定要和外宣结合起来,经济部门搞对外交流与合作,象经贸委、发改委、商务局等政府部门在境外、区外搞活动,外宣一定要跟上。此外还有旅游外宣、网络外宣。网络是外宣一个很好的渠道。另外,科技、教育、卫生这些部门在对外交往过程中,也要同外宣结合起来,要把外事、外联、外贸与外宣结合起来。
第三要不断创新。要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以新的观念、新的思路、新的方法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对外宣传工作一定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而且,对外宣工作也有外宣的“三贴近”——贴近外国人对我们信息的需求,贴近我们发展的实际,贴近外国人的接受习惯,根据受众特点来进行外宣。凡是有利于全面向外界介绍巴彦淖尔、有利于树立巴彦淖尔形象、有利于为巴彦淖尔改革发展稳定创建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有利于发展壮大巴彦淖尔外宣事业的做法都应该、都可以进行探索。
第四要加强策划,打造精品。外宣工作要想让别人接受、知道,提高落地率,提升影响力,一定要有精品。一个品牌,一个精品,除了极具特色的可以直接成名,大部分都是需要不断地、一步一步地树立起来,所以我们一定要精心打造好对外宣传的品牌,对外树立巴彦淖尔形象。
张明中部长最后强调,宣传部门同志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和服务意识;要敬业、勤奋、尽职尽责;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多思考、多策划,多考虑工作;要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树立正气,鼓舞士气,聚集人气,具体到每一个人就是要有事业心,有责任心,有上进心,大家共同创造一个团结、和谐、向上、有为的工作环境。(摘自2008年8月21日《巴彦淖尔宣传文化动态》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