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套文化建设的意见
河套文化积淀深厚、内涵丰富、特色鲜明, 是人类发展史上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内陆文化与边塞文化聚集交融的典型代表,是中华民族一体多元、和谐共生的文化源之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指出:"河套具有悠久的历史和雄厚的文化底蕴,尤其是匈奴与两汉期间的战争 ,主战场就在这个地区。整合河套文化资源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布赫同志也以他长期探索蒙元文化的深邃视角提出了"河套文化、源远流长"的论断。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通过第一个"三步走"战略,即"探索、研究、普及",着力挖掘、开发河套文化资源,打造河套文化品牌,弘扬河套人文精神,焕发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发展热情,推动了地区经济社会实力的提升。
同时,河套文化的知识普及、建设的力度、速度、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河套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长效机制尚不完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不足;河套文化品牌价值和辐射带动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产业发展和产品开发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河套文化理论人才和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推进。
按照市委二届五次会议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河套文化建设特颁发此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加强河套文化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吸收和借鉴先进地区文化建设的经验和成果。实施好第二个"三步走"战略,即"传承、交流、开发",坚持河套文化建设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服务。把研究与普及、保护与传承、开发与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倡导文化自觉,实践文化自觉,使文化自觉成为河套文化建设的内在动力和核心条件。在建设文化大市战略的前提下,使河套文化成为中华文化大潮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巴彦淖尔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支撑,成为提升巴彦淖尔现代人文精神的载体。
用三到五年时间,努力建成一批高质量的文化基础设施,创作生产一批在区内外有影响的河套文化艺术精品,培养和推出一批河套文化学术研究与文学艺术名人,逐步形成以河套文化理论研究普及传承体系,形成以河套文化的文学艺术创演、特色文化为载体的文化事业新潮,形成以河套文化为灵魂的旅游及产品生产产业体系,形成健康、活跃的文化市场,开创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全社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的生动局面。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形成河套文化建设的支撑体系
加强河套文化的建设规划和理论研究。各级宣传、文化、社科部门要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抓好河套文化建设的宣传、组织、管理、研究和服务工作,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河套文化研究,推动全市形成研究河套文化、开发河套文化、建设河套文化的良好机制和氛围。要充分发挥内蒙古河套文化研究会、内蒙古岩画保护与研究学会、内蒙古河套文化研究所、内蒙古岩画研究院的研究普及传承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文化人才参与河套文化研究交流、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加快制定和完善河套文化研究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主动争取自治区、国家级重点文化课题和社科研究项目,做好课题申报和立项工作,建立和完善重点课题和重点项目责任人制度。积极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开展合作研究,整合市内外人才资源,建立河套文化人才库。要鼓励河套文化的民间学术研发活动。河套文化各个分支研究机构,要围绕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学术开发和传承弘扬活动。要特别注重提炼和运用反映辐射到各个领域的河套人文精神。通过重点研究与普及教育、集中研讨与常规研究、"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河套文化多层次、多领域的研究、普及力度,不断提炼、总结和丰富河套人文精神。
加强河套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和传承。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紧建立河套文化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制定并实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抢救保护阴山岩画等濒危文化遗产,实施文物保护维修重点工程。加快河套人文资料的收集、整理进程,积极组织开展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和世界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加大对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俗文化、民族音乐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力度,积极探索、开展民族民间艺术之乡、民族民间文化品牌及民族民间艺术家活动的创建、评选、命名活动,鼓励各类群众性文艺组织的创建和活动,努力形成良好的非物质文化生态环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实施"河套文化教育推进工程",立足实际制定实施河套文化人才培训规划,建立健全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人员培训制度,加强高等院校河套文化人才培养和河套文化学科建设。充分发挥河套大学、河套人文学院、巴彦淖尔艺术学校以及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在培养文化人才中的重要作用,逐步把河套文化列入河套大学、河套人文学院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序列,努力争取河套大学、河套人文学院和自治区内外有关院校院系开设河套文化专业。依托河套人文学院,加快建立健全河套文化研究教育基地。鼓励文化单位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和民间文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合作,多层次、多渠道培养文化专业人才。设立河套文化创新奖励制度,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参与到河套文化建设中来。建立健全在职文化工作者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河套文化人才培训体系。
(二)充分运用河套文化建设成果,引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
要将河套文化建设成熟的成果,尽快运用到各项文化事业中,成为引领文化事业发展的灵魂。各级人民政府要优先投入具有河套文化特色的博物馆、文化中心、图书馆、展览馆、青少年文化艺术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自办文化事业,形成鲜明的地域文化品牌与蓬勃的地方文化事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发展格局。
大力开发具有河套文化特色,在全区全国较大影响力的影视剧、民族歌舞等文艺作品;要在书籍、报纸、出版、印刷、广告、娱乐、文化会展、工艺美术、设计等文化产品中,打上河套文化的烙印;积极引导农牧民和社区居民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河套民俗文化活动,彰显地区特色的文化产品,增强供给能力,努力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大力开发体现河套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加快河套文化与旅游产业的对接。按照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重的原则,进一步丰富旅游产业中的文化含量,把河套文化元素融入到旅游产业产品的开发中,成为旅游业发展的灵魂。各级旅游部门要抓紧研究河套文化和旅游产业有效对接的重大课题,尽快制定体现河套文化特色的河套人文旅游线路规划,以文化旅游业带动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文艺演出、特色工艺品加工生产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三)大力彰显河套文化魅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各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建设和文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河套文化的特质分布,把城市功能、城市环境与城市文化形象有机统一起来,将河套文化元素物化到城市规划建设之中,使城市成为聚集与彰显河套文化重要的载体。通过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主题文化公园、主题文化广场建设、文化景观长廊、文化大道建设以及街道社区命名、景区城雕设置等展示河套文化深厚底蕴和丰富内涵;以各种博物馆、文博会展中心、艺术中心以及校园、军(警)营等建筑为基地和载体,集中展现河套文化的历史与人文精髓,彰显现代城市与区域文化有机融合的独特魅力,不断完善城市文化功能,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构筑人民群众共有精神家园。
要强化城市文化景观审查委员会对上述景观建筑的审查职能,新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要集中体现河套文化底蕴。新建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文化企业用地,要纳入新建城区和各类园区的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四)全面实施人文素养提升工程,推动河套文化普及传承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河套文化普及教育。各级党委要把河套文化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是普及和推广河套文化的主力军,要带头学好弄懂河套文化系统性理论知识,作好表率;广大公务人员要把掌握河套文化知识、了解河套人文历史作为基本素质要求;各级党校要把河套文化理论和人文历史知识列入教学计划,使其成为普及、培养河套文化人才的重要基地;各级各类服务行业、服务单位要加强河套文化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其成为传播河套文化的重要窗口;各地中小学要遵循国民教育特点和规律,逐步把河套文化融入国民教育之中,使河套文化的普及长期化、规范化;各职能部门要继续推进河套文化研究成果的整理、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办好河套文化专业研究与普及性刊物。
加强河套文化精品建设。以 "五个一工程"建设为龙头,推进河套文化艺术研究机构和创作园地建设。组织力量创作一批具有河套文化内涵的文学、艺术精品;推出一批高品位、大制作的影视剧作; 编撰一批适宜广大群众阅读的普及性读物;制作一批具有河套文化特色的实用性产品和外宣品。逐步建立起组织协调机制、创作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市场营销机制、人才保障机制等河套文化艺术精品生产保障体系。
加强河套艺术节庆建设。重点打造好中国河套文化艺术节等精品节庆活动,不断丰富内容、提升档次,拓宽群众的参与面,使河套文化艺术节成为全区乃至全国知名文化节庆品牌。通过抓好艺术节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示范性活动,带动全市各具特色的节庆文化、村镇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建设,推动具有河套文化特色的民间曲艺、工艺和技艺的发展繁荣。
广泛开展各级各类群众性文化和道德实践活动。各级文化部门要以河套文化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大县(旗、区)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力度,实施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力争 "十一五"期间初步搭建市、旗县区、苏木镇、嘎查村四级数字化文化服务网络。继续积极探索"送文化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保障流动文化车的配给和经费。充分发挥乌兰牧骑、文化小分队的作用,丰富农牧民精神文化生活。
在坚持长期开展阵地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办好消夏广场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农闲时间和节假日,深入基层组织社火、文艺演出、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市、旗县区、苏木镇要继续创造性地举办具有河套特色的传统文体活动。支持和鼓励民间举办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市、区旗县文明办要把河套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通过组织开展"三下乡"、"六进社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活动,使河套人文精神成为引领道德风范、提升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
(五)推进文化"走出去"战略,积极开展河套文化交流与合作
要积极搭建河套文化对外交流平台,拓展交流空间和传播渠道,实施河套文化"走出去"战略。通过组建"泛河套文化圈"(包括中、蒙古两国及晋、陕、蒙、宁、甘、冀六省区特定范围)文化交流合作组织,加强与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组织和研究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以阴山岩画研究保护开发为纽带,适时组织国内外专家学者进行经济文化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使河套文化成为全国乃至全球共享的精神财富。
充分利用各地重要文化节庆活动等契机,探索在市外举办文化节、文化周和文物展等途径和方式。借助市外有影响的艺术节、书画展、博览会等平台,积极推介河套文化产品"走出去",展现河套人文的独特魅力和巴彦淖尔的良好形象。拓展民间交流合作领域,鼓励人民团体、民间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人从事对外文化交流。把河套文化"走出去"工作与经贸、招商、教育、科技、旅游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文化产品展演、展播与经济、科技产品展销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对外文化交流的合力,扩大河套文化的对外影响力和辐射力。
(六)加大河套文化传播力度,营造河套文化建设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发挥宣传文化阵地的职能优势和现代传媒的科技优势,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并重的原则,组织开展好河套文化的普及传播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及媒体要组织精干力量、制定长远规划、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内外宣结合、普及性宣传与精品宣传并举的要求,主动争取和不断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媒体以及其它市外、区外、境外媒体的沟通与联系,扩大传播渠道及领域。各级新闻单位要注重采编人员的河套文化素质培养和河套文化宣传栏目的创新,真正承担起河套文化传播主渠道、主阵地的重任。
根据河套文化建设的发展要求,决定2008年为河套文化建设传播年,文化、体育、出版、教育等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河套文化建设社会宣传及传播活动。通过组织举办研讨会、巡回展、知识讲座、宣讲报告、专题培训、公益广告、悬挂标语口号、印制各类宣传品等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河套文化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河套文化宣传品、口号、标识等要征得管理部门的审批认定,科学规范使用河套文化概念,统一理念、统一管理。要形成社会合力,多角度、多手段、多平台、全方位、大规模地开展好河套文化传播工作,为河套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
文化品位是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实践证明,文化滞后的发展是不全面的发展,没有文化内涵的发展是低水平的发展,缺乏文化支撑的发展是难以持续的发展。
党的十七大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文化软实力的重大战略思想,为我市加强地区文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难得的历史机遇。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既是实现地区全面小康目标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河套文化不仅是我市厚重历史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市全面协调发展的现实载体。全市上下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 "更加自觉、更加主动"的要求,立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加快实现文化资源优势向经济文化强市的新跨越。
各地要把河套文化建设做为更加紧迫的重要任务,纳入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和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中统筹规划。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宣传部门直接负责、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河套文化建设专题规划、专人负责、专题研究、专项推进工作目标;市常委会及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解决河套文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要把河套文化建设任务纳入各地各部门领导实绩考核及督查体系之中,与经济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
各地各部门要用足用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立足当地实际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积极营造有利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的政策环境。按照"谁开发、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和融资方式,鼓励民间组织和社会资本参与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扶持壮大骨干文化企业,鼓励发展专、精、特、新的中小文化企业。
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文化经济政策,改进投入方式,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特别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的投入、对人才培养机构的投入、对各地相关河套文化艺术的宣传投入、对于文化艺术基础设施的投入,要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河套文化建设经费增长不低于一般性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要制定河套文化建设激励和扶持政策,对群众性自发组织的健康文化活动给予鼓励和经济扶持,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各系统、各部门、各行业要把河套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充分动员各自的文化资源和文化优势,主动参与、密切配合、提供保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百花齐放、争先创优、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河套文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全市及各级河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管理,强化职能,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共谋河套文化发展、共建文化大市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肩负起河套文化挖掘、整合、传承的重任,强化工作措施,提供基础保障,狠抓任务落实,切实推动河套文化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200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