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文联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巴财预[2018]1号《关于2018年巴彦淖尔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的要求,我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整理和统计。现将2018年度预算进行公开,并对预算数据予以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巴彦淖尔市文联机构设置:按照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厅关于《巴彦淖尔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巴党办发[2004]20号)精神,巴彦淖尔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巴彦淖尔市文联),是中共巴彦淖尔市委领导下的,由全市各文艺家协会、旗县区文联、行业企业文联和其他文艺社团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市委、政府联系全市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认真履行着 “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作用。
二、巴彦淖尔市文联职能职责:文联机关办有国内公开发行的蒙文双月刊《陶茹格莎茹娜》(百合),区内交流的文学季刊《河套文学》、艺术季刊《河套艺术》、bt365体育在线投注365.tv及巴彦淖尔市文联微信公众平台。市文联没有下属二级单位,其运行机制实行社会化的团体会员管理机制。
三、人员基本情况:文联编制数28个,参照公务员编制25个,工勤编制3个。实有人数参照公务员22人,工勤3人;离退休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38.5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了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本年度项目经费125.5万元,上年度128万元,比上年减少了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我单位召开了全市文艺家协会的换届大会。
支出预算538.5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主要原因是本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支出;本年项目支出125.5万元,比上年项目支出减少2%,主要原因是上年我单位召开了全市文艺家协会的换届大会。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预算收入5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5万元,占比100 %;上年结余16060.5元财政全部收回。
2、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预算支出5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万元,占比 77%;项目支出125.5万元,占比23%。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专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38.5万元,全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31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8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退休2人,项目专项减少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2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本年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工资,增加2名退休人员。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注: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总计173566.93元,其中:办公费7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工会经费52066.93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总计171281.67元,主要增加了工会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8万元,其中:印刷服务3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护)费3万元;会议和培训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固定资产126万元,其中车辆1辆,已报废但未办手续车辆1辆,其他为电脑、打印机及家具等。
四、预算绩效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1)“三刊一网一微信平台”预算40万元,完成双月刊蒙文杂志《陶茹格萨茹娜》6期;文学季刊《河套文学》4期;文艺季刊《河套艺术》4期;通过文联网站、微信平台媒介,培养和挖掘本土作者,推精品、出力作,展示最新创作成果,为宣传巴彦淖尔、推动巴彦淖尔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2)文艺采风创作活动专项经费及各类艺术展预算38万元。(3)文艺创作扶持奖励专项资金预算47.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附:文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